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综合协调办事机构
2.3 应急工作组及成员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监测
3.3 预警分级和发布
3.4 预警行动
4 应急处置
4.1 分级响应
4.2 应急响应的条件
4.3 信息报告和处理
4.4 信息发布
4.5 先期处理
4.6 应急响应处理措施
4.7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
6.2 物资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电力保障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6.7 经费保障
6.8 监督检查
7 责任和奖惩
8 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本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湖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中进行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以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由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外力因素造成的通信损毁或可能对通信网带来灾害性后果。
(2)由于通信网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
(3)由于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带来的区域性通信中断或需求骤增,各级党政机关或部门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
(4)党政机关重要集会或社会重大活动要求通信予以保障的。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宜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宜昌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气象局、宜昌供电公司、市无委办、电信宜昌分公司、移动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宜昌车务段、三峡机场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遇通信突发事件,负责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下达通信保障应急指令,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统一调用全市通信行业各种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2.2 综合协调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经信局分管负责同志、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指电信宜昌分公司、移动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等,下同)及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总经理担任。下设现场处置组、治安保障组、基础支撑组、新闻宣传组、专家咨询组,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组织专家为市应急指挥部提供保障通信决策建议,汇总通信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级政府、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布、评估与管理等工作;完成通信保障各项任务。
2.3 应急工作组及成员
(1)现场处置组
牵头部门:市经信局
成员单位:市委机要和保密局、电信宜昌分公司、移动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
主要职责: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企业开展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实施通信网抢修恢复的各项具体工作,保障通信畅通。
成员单位职责: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实施本预案;市委机要和保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及恢复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电信宜昌分公司、移动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负责各公司法定经营网络的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及应急通信保障,做好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治安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宜昌军分区、市交通运输局、宜昌车务段、三峡机场
主要职责: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做好军队与地方通信协调工作,保障公路、铁路通信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运输通行畅通。
成员单位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疏导交通保障抢修通行通道;宜昌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通信保障分队参与应急通信保障,做好军队通信与地方通信的协调支援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公路畅通,为通信人员、车辆通行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协调本市航运部门做好跨区域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宜昌车务段和三峡机场分别负责本市相关铁路、航空跨区域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3)基础支撑组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气象局、宜昌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信应急保障,全面监测、预警各种自然灾害,做好各种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趋势预测,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及其他电信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市发改委负责组织调集社会力量和装备,做好通信保障的物资支援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市级党政机关通信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应急通信保障目标土地、森林资源调查、征用、划拨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类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灾害的灾情速报、趋势预测和情况分析;市住建局做好城区受监项目建设施工对通信设施可能造成破坏的情况分析判断和预告;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水库、河道、湖泊、堤坝等水利设施的险情预测通报,为通信保障提供环境支撑;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通信保障现场指挥工作的衔接,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通信保障现场指挥工作的有关事宜;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事故发生时引发的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援;市防震减灾中心负责做好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工作,及时提供可能对重要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震情信息;市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保障;宜昌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供电企业优先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等通信设备、基站设施电力保障工作。
(4)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三峡日报社、宜昌三峡广电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三峡分社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协调服务,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处置调控。
(5)专家咨询组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成员单位: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宜昌供电公司、市无委办、电信宜昌分公司、移动通信宜昌分公司、联通通信宜昌分公司、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
主要职责: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各单位分别选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担任总工程师职务或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参与专家咨询组工作。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监测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通信网络自身障碍对通信网络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坏,建立多渠道的预防预警机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建设、运营中要贯彻网络安全的各项要求,合理组网,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重要的通信节点、枢纽楼、关口局要明确主备用分担或负荷分担等安全措施,做到设备阻断、业务不阻断,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通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预警监测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通信行业外突发的灾害,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通信行业内通信网的本身事故征兆,可能对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要对通信网络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3.3 预警分级和发布
3.3.1 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预警级别按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Ⅱ级(重大突发事件)、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和Ⅳ级(一般突发事件)。
Ⅰ级:因本地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及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省和外省(区、市)同时出现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本地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及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市和其它地市州同时出现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因本地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及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全市或者2个以上县市区出现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Ⅳ级:因本地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及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单个县市区出现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3.3.2 预警发布
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确认并发布;Ⅲ级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确认并发布;Ⅳ级预警信息,由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确认并发布,同时报市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接到省级预警信息或市应急指挥部确定的预警信息后,由市应急指挥部迅速传达到各级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3.4 预警行动
市应急指挥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并通知成员单位和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较大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并按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通信应急预警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预警涉及单位要立即部署各项应急准备,各种应急通信装备、物资、人员进入备战状态,加强网管监控,随时处理各类影响通信的隐患;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各类信息、做好交通运输、电力保障、治安防范、对外宣传等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I级、II级、III级、Ⅳ级。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报告或通知后,要分别视不同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响应级别并通知成员单位或向社会公布。
启动应急响应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以内部明电、密码电报及能够采取的通信方式向成员单位下达任务调度令。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的各项工作。涉及通信恢复区域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各部门组织协调工作。
4.2 应急响应的条件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条件为满足任一分列条件时,启动对应等级的响应。
4.2.1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由于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等外力因素引发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我市或包括我市在内的跨省多个城市通信故障或传输网中断、通信设施受到损毁的;
由于通信网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我市或包括我市在内的跨省多个城市通信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的;
省指挥部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并对我市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4.2.2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带来的区域性通信需求骤增,包括我市在内的省内多市党政机关部门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需跨市调用其它通信资源的;
由于通信网自身故障可能造成省级范围内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
省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对我市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4.2.3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或通信网自身故障可能造成我市2个县市区以上范围内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
省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对我市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4.2.4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市委、市政府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市党政机关重要集会或社会重大活动,要求通信予以保障的;
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等原因,或通信网自身故障可能造成我市单个县市区范围内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
4.3 信息报告和处理
需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相关单位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事发1小时之内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需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要在启动响应的同时,及时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经信局,市经信局要及时通报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然后30分钟之内报书面信息;来不及详报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直至该事件全部处理完毕。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可能或对通信设施造成影响的灾害性质,造成通信中断的原因、影响的范围、拟采取的措施、社会影响等情况。
由市党政机关因事故灾难或重要活动提出的通信保障要求,市党政机关直接通知所在地通信运营企业组织执行。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悉报告后,要视不同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通知成员单位或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4.4 信息发布
Ⅰ、Ⅱ级应急响应信息,报省指挥部向所属成员单位发布;Ⅲ级应急响应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向有关单位发布,必要同时报省指挥部;Ⅳ级应急响应信息,由县市区指挥部向有关单位发布,同时报市应急指挥部。
凡是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通信事故的事件信息发布,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对社会公众的发布方式和发布范围,经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后发布。
事件信息的发布方式:应急响应信息以文件、短信、电话、会议、电视等方式发布,面向社会发布以报纸、电视、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等方式为主。
4.5 先期处置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现造成或可能造成通信网损毁或中断的情况后,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要按职能先期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收集汇总信息,对通信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及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
(2)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要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修,重点抢通突发事件处理指挥电路、党政专网、公安、武警、军队、地震、防火、防汛、气象、电力、铁路等部门通信设施,立即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对固定网、移动网话务控制,确保党政机关和专项预案单位间通信畅通。
(3)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移动网超级基站(或重点基站)畅通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通信畅通。
(4)市委、市政府相关单位确保党政专用通信联络畅通。
4.6 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4.6.1Ⅰ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
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视不同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收集各成员单位情况后,按照职能派出相应的保障救援队伍。
(2)组织卫星电话、移动应急通信车、现场指挥车等能移动装备赶赴现场,确保市应急指挥部与现场通信畅通。
(3)调动相关企业通过路由迂回确保通信枢纽、重要节点、关口局等重要通信设施的通信畅通。
(4)要求企业按照制定网络大面积话务拥塞时优先保障方案,建立不同企业间干线光缆迂回路由割接预案,做好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间网络的互联互通。
4.6.2 Ⅱ级响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在省指挥部指挥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本预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并视通信网受损情况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提出配合要求、工作建议,由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涉及通信恢复区域的县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6.3 Ⅲ、Ⅳ级响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Ⅲ、Ⅳ级应急响应及处置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市、县两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负责实施,根据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通信抢修恢复工作,并视障碍影响状况向省公司报告情况,提出需要省公司和其他电信运营企业协助配合的工作要求或建议;需跨区域调动通信装备的,向省公司提出调动申请并做好衔接。
4.7 应急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Ⅰ、Ⅱ级由省指挥部向所属成员单位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Ⅲ级由市应急指挥部向有关单位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必要同时报省指挥部;Ⅳ级由县市区指挥部向有关单位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同时报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5 后期处置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通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向省经信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总结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及影响程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急抢修过程、责任认定等。
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对较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特别重大、重大通信事故的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按《湖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需要。
6.2 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并加强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专家技术力量,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
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4 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对应急设备车辆、通信器材物资及应急支援人员优先放行,紧急时期协调高速公路收费站、铁路场站、江河港口和机场开设绿色通道。
6.5 电力保障
宜昌供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确因紧急情况无法供电时,应事先向通信保障部门和单位通知有关限电和停电信息。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能力。
6.7 经费保障
(1)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按照宜昌市财政应急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核拨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县市区政府筹集应急资金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6.8 监督检查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各类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2)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3)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
(4)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情况;
(5)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6)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7)通信保障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8)通信事故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及改进防范措施等执行情况;
7 责任和奖惩
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本预案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视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本预案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宜昌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
2.宜昌市通信保障应急响应启动及结束流程图
3.宜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4.宜昌电信系统通信保障应急通讯录
5.宜昌移动系统通信保障应急通讯录
6.宜昌联通系统通信保障应急通讯录
7.宜昌铁塔系统通信保障应急通讯录
附件3
宜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成员单位 | 联络电话 |
市经信局 | 0717-6233561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 0717-6252515 |
市委网信办 | 0717-6252887 |
宜昌军分区 | 0717-6091021 |
市委机要和保密局 | 0717-6252566 |
市发改委 | 0717-6255247 |
市公安局 | 0717-6460910 |
市财政局 | 0717-634397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0717-6774673 |
市住建局 | 0717-6445920 |
市交通运输局 | 0717-6346682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0717-5190600 |
市文旅局 | 0717-6228023 |
市应急管理局 | 0717-6212350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0717-6321000 |
市防震减灾中心 | 0717-6212350 |
市气象局 | 0717-6320950 |
市无委办 | 0717-6256867 |
电信宜昌分公司 | 0717-6442912 |
移动宜昌分公司 | 13343540801 |
联通宜昌分公司 | 18807201082 |
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 | 0717-6302893 |
宜昌供电公司 | 0717-6202135 |
宜昌车务段 | 0717-6055282 |
三峡机场 | 0717-6532530 |
地区 | 联系电话 | 备用电话 |
市公司 | 0717-644291213339780099 | 13677176561 |
宜都 | 0717-4823180 | |
枝江 | 0717-4213000 | |
当阳 | 0717-3222999 | |
远安 | 0717-3812218 | |
秭归 | 0717-2885000 | |
兴山 | 0717-2581240 | |
长阳 | 0717-5321240 | |
五峰 | 0717-5824550 | |
夷陵 | 0717-7838538 | |
城区 | 0717-644291213339780099 | 13677176561 |
地区 | 联系电话 | 备用号码 |
市公司 | 18771782009 | |
宜都 | 18707205797 | |
枝江 | 13997712881 | |
当阳 | 15072510545 | |
远安 | 15272169668 | |
秭归 | 18371727504 | |
兴山 | 13986771863 | |
长阳 | 13872629642 | |
五峰 | 13477844033 | |
夷陵 | 13972034441 | |
城区(不含高新区) | 15807200068 | |
高新区 | 13886726937 |
地区 | 联系电话 | 备用电话 |
市公司(含城区、高新区) | 0717-6900054 | 0717-6738492 |
宜都 | 18607201903 | 15171845756 |
枝江 | 18607201436 | 15271537859 |
当阳 | 18607201460 | 17067775134 |
远安 | 18607201816 | 19986644193 |
秭归 | 18607201594 | 15997698096 |
兴山 | 18607201722 | 13677178373 |
长阳 | 18607201519 | 13707205367 |
五峰 | 18607201631 | 15090932680 |
夷陵 | 18607201674 | 15272143228 |
地区 | 联系电话 | 备用电话 |
市公司 | 0717-6302893 | 13972574554 |
宜都 | 17771704190 | 17771704190 |
枝江 | 18908607775 | 18908607775 |
当阳 | 18571000223 | 18571000223 |
远安 | 17707278696 | 17707278696 |
秭归 | 15897555175 | 15897555175 |
兴山 | 15871669309 | 15871669309 |
长阳 | 15671038688 | 15671038688 |
五峰 | 15872679110 | 15872679110 |
夷陵 | 18908602899 | 18908602899 |
城区 | 18671712496 | 18671712496 |
高新区 | 18672659855 | 18672659855 |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印发